即日起國稅局將針對經營犬美容或犬旅社業務營業人加強清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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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,為加強營業稅稅籍管理,維護租稅公平,即日起將就轄區營業人,特別是經營犬美容或犬旅社業者,實施營業稅稅籍清查。
該所說明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及第30條規定,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營業登記,而登記之事項如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、轉讓、解散或廢止時,則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。該所提醒轄區營業人如果有尚未辦理營業登記即開始營業、登記項目已變更而尚未申請變更登記或已停(歇)業而尚未依法申辦停業報備或註銷者,儘速向該所補辦相關登記事宜,只要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,辦理補報補繳事宜,依法均可免予處罰。